有这些情况孕妇必须终止妊娠

生育一个健康漂亮的宝宝是许多女性梦寐以求的事情,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她们不得不放弃做妈妈的权利。在女性妊娠28周以后,如果出现以下特殊情况,那么为了确保母体的安全或者使胎儿及时脱离宫内的险境,必须终止妊娠,实施引产手术。那么这些特殊情况都有哪些?

1、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简称妊高症,是怀孕5个月后出现高血压、浮肿、蛋白尿等一系列症状的综合征,严重时会出现抽搐、昏迷甚至死亡,医学上称为子痫。年轻初产妇及高龄初产妇、有家族史,如孕妇的母亲有妊高征病史者患妊高症的几率更高,发病时间一般是在妊娠20周以后,尤其在妊娠32周以后最为多见。

妊高症患者常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视力模糊,上腹部疼痛等,严重的可在产前、产时或者产后发生抽搐、昏迷。一旦孕妇出现妊高症,必须要及时治疗,若是治疗无效,则建议孕妇引产。

2、慢性肾炎患者

慢性肾炎患者怀孕易使肾功能进行性减退,如果怀孕前或怀孕早期已存在肾功能减退,后期多数会发生尿毒症,几乎是不可能正常妊娠和分娩。因此,慢性肾炎活动期、慢性肾炎伴有严重高血压、慢性肾功能不全的妇女不宜生育。

但是也并非所有慢性肾炎患者都不能怀孕。经过肾脏活检认为,肾脏病理类型是微小病变、轻度系膜增生或者轻度膜性肾病,没有明显的肾间质损害和血管病变的患者,在严密医疗监护观察下可以怀孕。不过这些女性怀孕后要积极复诊,在孕前期应每两周到肾内科复诊一次;32周以后每周一次。如发现肾功能进行性下降而且通过治疗不能逆转,则应立刻终止妊娠。

3、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者

一般来讲,糖尿病患者的怀孕问题,应该由产科医师和内分泌科医师经过协商后决定。因为怀孕会使糖尿病的病情加重,容易导致妊娠高血压综合症,严重的还会发生胎死宫内的情况。此外,患糖尿病的孕妇,胎儿往往较大,容易出现难产、死胎。即使顺利娩出,也容易出现新生儿低血糖症和呼吸困难等。

4、孕妇羊水过多

孕妇羊水过多时,子宫底会急剧升高,压迫孕妇的胃,甚至使心脏移位,结果导致孕妇心悸、憋气,难以平卧,影响睡眠和饮食,严重者还可导致胎儿畸形。这种情况下应立即引产,终止妊娠。

5、胎儿严重畸形或不能生存

如果经超声波等检查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等其他情况,也需立即引产。

6、胎儿宫内死亡

倘若孕妇感觉胎动消失,经医生检查后确定胎儿已死在宫内,应立即引产,以确保孕妇生命安全。

哪些特殊情况必须终止妊娠

生育一个健康漂亮的宝宝是许多女性梦寐以求的事情,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她们不得不放弃做妈妈的权利。在女性妊娠28周以后,如果出现以下特殊情况,那么为了确保母体的安全或者使胎儿及时脱离宫内的险境,必须终止妊娠,实施引产手术。那么这些特殊情况都有哪些?

1、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简称妊高症,是怀孕5个月后出现高血压、浮肿、蛋白尿等一系列症状的综合征,严重时会出现抽搐、昏迷甚至死亡,医学上称为子痫。年轻初产妇及高龄初产妇、有家族史,如孕妇的母亲有妊高征病史者患妊高症的几率更高,发病时间一般是在妊娠20周以后,尤其在妊娠32周以后最为多见。

妊高症患者常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视力模糊,上腹部疼痛等,严重的可在产前、产时或者产后发生抽搐、昏迷。一旦孕妇出现妊高症,必须要及时治疗,若是治疗无效,则建议孕妇引产。

2、慢性肾炎患者

慢性肾炎患者怀孕易使肾功能进行性减退,如果怀孕前或怀孕早期已存在肾功能减退,后期多数会发生尿毒症,几乎是不可能正常妊娠和分娩。因此,慢性肾炎活动期、慢性肾炎伴有严重高血压、慢性肾功能不全的妇女不宜生育。

但是也并非所有慢性肾炎患者都不能怀孕。经过肾脏活检认为,肾脏病理类型是微小病变、轻度系膜增生或者轻度膜性肾病,没有明显的肾间质损害和血管病变的患者,在严密医疗监护观察下可以怀孕。不过这些女性怀孕后要积极复诊,在孕前期应每两周到肾内科复诊一次;32周以后每周一次。如发现肾功能进行性下降而且通过治疗不能逆转,则应立刻终止妊娠。

3、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者

一般来讲,糖尿病患者的怀孕问题,应该由产科医师和内分泌科医师经过协商后决定。因为怀孕会使糖尿病的病情加重,容易导致妊娠高血压综合症,严重的还会发生胎死宫内的情况。此外,患糖尿病的孕妇,胎儿往往较大,容易出现难产、死胎。即使顺利娩出,也容易出现新生儿低血糖症和呼吸困难等。

4、孕妇羊水过多

孕妇羊水过多时,子宫底会急剧升高,压迫孕妇的胃,甚至使心脏移位,结果导致孕妇心悸、憋气,难以平卧,影响睡眠和饮食,严重者还可导致胎儿畸形。这种情况下应立即引产,终止妊娠。

5、胎儿严重畸形或不能生存

如果经超声波等检查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等其他情况,也需立即引产。

6、胎儿宫内死亡

倘若孕妇感觉胎动消失,经医生检查后确定胎儿已死在宫内,应立即引产,以确保孕妇生命安全。

孕妇出现这些情况务必就医!

都说孕期是一个需要小心再小心的阶段,很多孕妇但凡遇到一点小小的问题都会非常紧张,急急忙忙往医院赶。但,什么情况下孕妇才应该马上去就医呢?我们来看看。

1、出血。

孕期出血通常与激素变化和子宫颈血管增加有关,孕期性交也可能引发出血。出血还可能是流产或前置胎盘,这种情况占2%~3%,可能导致严重并发症。孕期任何阶段发生出血,都应立即看医生。

2、疼痛。

腰部疼痛可能是肾脏感染的症状。如果出现严重、间歇性或持续性疼痛,或骨盆压力、腹部痉挛(特别是妊娠晚期),可能是早产迹象。孕期疼痛还可能是胎盘早剥的征兆。

3、浮肿。

孕妇手、脚和脸浮肿可能是先兆子痫的症状,该病发病率为5%~8%,往往在怀孕20周后诊断出来,发病可能很突然。

4、小便变化。

孕期小便浑浊或发出奇怪气味,可能是脱水所致。如果这种情况持续时间很长,可能是尿路感染,若不及时治疗可能导致早产。

5、阴道分泌物异常。

怀孕初期阴道分泌物(白带)增多属于正常现象。若伴有疼痛、异味或出血,可能出现感染,最好及时就医。

6、异常胎动。

如果妊娠28周后胎动正常模式发生变化,最好看看妇产科医生。胎动频率降低可能是胎儿困了或孕妇出现脱水,还可能是脐带受损。

7、瘙痒。

如果脚底板或手掌心奇痒难忍,可能是罕见的严重并发症——胆汁淤积。胆汁淤积的另一个症状是大便颜色浅。胆汁淤积可增加早产、胎粪吸入或胎儿死亡风险,应尽早就医。

8、视物模糊。

孕期出现视物模糊、周围视力(余光)丧失或看到黑点,可能是先兆子痫的信号,应及早到医院检查。

9、头痛。

睡眠不足、咖啡因减少、饮食和压力变化可能导致孕妇头痛。但如果出现持续性头痛,应尽早排除先兆子痫的可能。

10、腿部痉挛。

行走和伸展有助于缓解腿部痉挛。饮食补钾、补钙也有帮助。如果孕妇小腿疼痛或红肿,则可能出现血栓,应到医院接受进一步检查、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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