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常见病宫颈糜烂宫颈并非真烂,,确诊后并非都要治疗

宫颈糜烂是妇女的多发病和常见病。文献报道,在已婚已育妇女中,其发病率高达40%~60%。宫颈糜烂的确切原因尚不清楚,其发病相关因素有宫颈外伤、感染等。宫颈糜烂可引起白带增多、血性白带或性交后出血,以及腰酸下坠等,影响生活和工作。

误区一--宫颈糜烂治疗需阴道冲洗

女性阴道黏膜表面是鳞状上皮,它受到女性性激素的影响,发生着周期性脱落,具有保护作用。同时,鳞状上皮细胞能分泌糖原,糖原被寄生于阴道内的乳酸杆菌分解为乳酸,从而保持阴道内酸性环境,抑制细菌的生长与繁殖。

宫颈糜烂并不是细菌感染引起的,如果应用消毒、杀菌、止痒、消炎类的洗液来冲洗阴道,可能会破坏阴道本身的保护屏障,不但对宫颈糜烂无益,而且可能引起阴道局部微环境改变,造成继发感染。因此,宫颈糜烂无需应用阴道局部冲洗液。

误区二——长期宫颈重度糜烂会癌变

许多患有宫颈糜烂的女性都担心是否会发生宫颈癌,认为宫颈糜烂越重,时间越长,越容易发生宫颈癌。理论上讲,宫颈糜烂是宫颈的鳞状上皮被柱状上皮取代所致,而非真正的糜烂。而宫颈癌是宫颈鳞状上皮发生异常增生,主要原因是高危型人乳头瘤病毒(HPV)感染所致。二者的发病因素和发病机制不同,病理变化也不同。因此,单纯的宫颈糜烂,如不合并HPV感染,并不会导致宫颈癌的发生。

需要提醒宫颈糜烂女性,在进行妇科检查时,应行宫颈脱落细胞学检查,初步除外宫颈癌的可能。因为,仅凭妇科检查很难区分早期宫颈癌和宫颈糜烂。有条件者,在行宫颈脱落细胞学检查的同时,应行HPV检测。

误区三--有性生活才会患宫颈糜烂

目前,关于宫颈糜烂的真正病因尚不清楚,一般认为宫颈局部机械性刺激或损伤,如分娩、人工流产或性生活过于频繁可造成不同程度的宫颈鳞状上皮破坏,宫颈局部抵抗力降低,易引起宫颈炎症。但是,临床发现,没有性生活的女性,仍然存在宫颈糜烂,有时甚至是重度糜烂。没有性生活史,不等于不会发生宫颈糜烂。因此,对于未婚,或无性生活的女性,如果有持续性白带增多,或伴有颜色、质地的改变,则应到妇科门诊就诊,以查明原因,及时治疗。

误区四——宫颈糜烂可治愈

目前,国内治疗宫颈糜烂应用最广泛的方法是物理治疗。通常认为物理治疗能够一次性治愈宫颈糜烂。实际上,在病因不清楚的情况下,无论何种保守治疗手段,都不可能完全永久的治愈宫颈糜烂。临床上,经常遇到宫颈糜烂物理治疗后,糜烂区变光滑(柱状上皮被鳞状上皮取代),但经过一段时间,宫颈糜烂可能又出现了。究其原因,无论应用微波、电熨、激光或冷冻的方法,其原理均是破坏糜烂面的柱状上皮,使其坏死、结痂脱落,新生鳞状上皮长入,达到“治愈”。如果真正的病因不祛除,宫颈糜烂就可能再发生。

宫颈糜烂是生理变化

目前认为宫颈糜烂不是炎症,即不是病理学意义的上皮缺失和炎症反应,而是宫颈柱状上皮移位,属宫颈生理变化之一,不是病理改变。之所以说宫颈糜烂不是病理改变,是因为:一、阴道镜下观察糜烂面是完整的柱状上皮,因柱状上皮为单层,其下的间质呈红色,故肉眼观为红色糜烂样,但并非真正的糜烂。二、此种改变与宫颈鳞状上皮和柱状上皮交界移位有关。阴道镜下观察到的宫颈糜烂是鳞柱交界转化区。

确诊后并非都要治疗

基于以上新的观念,对宫颈糜烂的治疗也有新的观点。只有淋巴细胞及浆细胞浸润,才被认为是病理 意义的慢性宫颈炎。当无病原微生物感染时,宫颈糜烂可无临床症状,或仅表现为分泌物增多,不需进行治疗。糜烂常伴随炎症,针对病因、病原体治疗后,症状多可自行消失。具体治疗建议如下:

·<30岁,对于单纯、表浅糜烂多为生理性变化,不必特殊处理。

·>30岁,不对称糜烂、有接触性出血、宫颈硬度改变,应做宫颈病变三阶梯筛查,除外宫颈病变。

·颗粒型或乳突型糜烂,如合并白带增多、外阴阴道瘙痒等炎症症状,应进行治疗。在除外宫颈癌的情况下,多主张进行物理治疗。

·物理治疗方法较多,但治疗原理相同,疗效相近。关键是掌握正确的适应证,规范操作,注意围治疗期处理。

·在做妇科手术前,特别是宫颈病变治疗前,强调常规做宫颈细胞学检查,必要时检测HPV和做阴道镜检查,除外宫颈恶性肿瘤。

宫颈糜烂先确诊,并非都需要治疗

  

宫颈糜烂

是一种好发于育龄妇女的宫颈疾病,占妇科门诊患者的首位。许多患者都担心宫颈糜烂会发展为宫颈癌,甚至有的医生也认为宫颈糜烂可能癌变成宫颈癌。其实,宫颈糜烂不是宫颈癌的癌前病变,宫颈糜烂和宫颈癌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宫颈的生理特点

  宫颈好比女性生殖系统的“门户”,对女性健康起着重要作用。日常生活中,宫颈能避免微生物、有害物质进入子宫,引起子宫内膜炎、输卵管炎、盆腔炎等。妊娠期间,宫颈牢牢锁定,以防早产。孕妇分娩时,宫颈若不能正常打开,新生儿就无法顺产。

  多数女性或许并不知道,宫颈有着非常特殊的生理结构。宫颈表面覆盖有两种上皮:鳞状上皮和柱状上皮。鳞状上皮向下连接阴道,柱状上皮向上连接宫颈管,两种上皮的交界带被称为移行带。移行带会随着体内环境、激素、炎症以及其他一些因素发生移动。比如年轻女性、妊娠期女性,由于体内的雌激素水平较高,就会导致柱状上皮外移。

  当宫颈表面全部被鳞状上皮覆盖时,宫颈会呈现粉红色,且很光滑。宫颈一旦被外移的柱状上皮覆盖,在

妇科检查

时医生就会看到红色、不光滑的组织,也就是宫颈糜烂样改变。现在医学界多用“宫颈柱状上皮异位”取代“宫颈糜烂”。出现这种改变的宫颈仍属于正常的宫颈,无须任何药物和手术。单纯的糜烂样改变既不影响生活和生育,也不会导致宫颈癌发生率的增加。

  诱发宫颈糜烂的原因

  宫颈糜烂好发于已婚生育年龄妇女,这是由于以下几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1.育龄妇女性生活较频繁,易使阴道和宫颈组织遭受病原微生物的侵袭,引起感染,并产生大量阴道分泌物,使宫颈表面的鳞状上皮软化、脱落,为柱状上皮抢占地盘提供了条件,从而形成了宫颈糜烂。

  2.宫颈糜烂还多见于性卫生差的夫妇、有多个性伴侣的女性以及男性性伴侣患有生殖器炎症或阴茎包皮过长者。

  3.分娩、自然

流产

或人工流产等可引起宫颈损伤,使病原体易于侵入、感染,也易引起宫颈糜烂。

  此外,它还与育龄妇女在旺盛的性激素作用下,宫颈分泌粘液较多有关。

  确诊后并非都要治疗

  宫颈柱状上皮异位是生理性的改变,当无病原微生物感染时,宫颈糜烂可无临床症状,或仅表现为分泌物增多,无须治疗。糜烂常伴随炎症,针对病因、病原体治疗后,症状多可自行消失。

  具体治疗建议如下:对于单纯、表浅糜烂多为生理性变化,无须特殊处理。不对称糜烂、有接触性出血、宫颈硬度改变,应做宫颈病变三阶梯筛查,排除宫颈病变。颗粒型或乳突型糜烂,如合并

白带

增多、外阴阴道瘙痒等炎症症状,应进行治疗。在排除宫颈癌的情况下,多主张进行物理治疗。物理治疗方法较多,但治疗原理相同,疗效相近。关键是掌握适应证,规范操作,注意围治疗期处理。准备生育的年轻女性切不可因为“宫颈糜烂”四个字就贸然进行手术等物理治疗,过度治疗可能会影响日后的生育。尤其是目前广为流传的“LEEP手术”并非万能,更非适应于每位患者。相反,这种手术有着严格的适应证和禁忌证,更需要手术操作者具备较高的操作技巧。

  另外,须留意宫颈柱状上皮异位是否合并有感染。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宫颈炎症。作为妇科常见疾病之一,宫颈急性炎症包括宫颈阴道部及宫颈管粘膜炎,且以后者多见,尤其是粘液脓性宫颈炎(MPC)。导致感染的病原体有多种,以性传播疾病病原体如淋病奈瑟菌、沙眼衣原体、单纯疱疹病毒最多见,也可以是内源性病原体,少部分病原体不清。当出现阴道粘液脓性分泌物增多,检查发现宫颈充血、水肿、质脆,容易触血时,便应进行初步的阴道宫颈分泌物检查、淋病奈瑟菌、衣原体的检测及细菌培养,根据检查结果进行针对性治疗。当病原体不明确时,可采用针对细菌性阴道病的治疗。

  提醒

  值得注意的是,仅仅通过医生的肉眼观察,并无法判断宫颈表面的红色不光滑组织究竟是正常的柱状上皮组织还是病变组织。特别是早期宫颈癌,在外观上和宫颈糜烂的表现非常相似,必须通过进一步的检查来鉴别。

  宫颈细胞学检查,包括宫颈刮片和液基细胞学检查(TCT)。如检查结果发现异常细胞,则应进行阴道镜检查。此外,HPV(人乳头状瘤病毒)检测也是

宫颈癌筛查

的重要手段。感染HPV才是导致宫颈癌的“元凶”。HPV可通过接触传播而感染,性接触并非其传播的惟一途径。大多数女性都能通过自身免疫将进入体内的HPV消灭,因此这种感染只是一过性。只有约20%的女性由于HPV持续感染,才可能导致宫颈病变,在这之中也只有16%会逐步发展成为宫颈癌。

  近年来,随着HPV检测的开展,不少女性错误地以为,只要感染了HPV就等于得了宫颈癌。有些感染者由于过于沉重的心理压力,而选择不必要的治疗,这种过度治疗给身体带来的损害,甚至远远超出了疾病本身。其实,感染了HPV,并不意味着宫颈已经病变或即将病变。还需要通过宫颈细胞学检查、阴道镜检查等进一步明确诊断。如果结果正常,一般只须定期随访即可。

妇女常见病宫颈糜烂宫颈并非真烂

宫颈糜烂是妇女的多发病和常见病。文献报道,在已婚已育妇女中,其发病率高达40%~60%。宫颈糜烂的确切原因尚不清楚,其发病相关因素有宫颈外伤、感染等。宫颈糜烂可引起白带增多、血性白带或性交后出血,以及腰酸下坠等,影响生活和工作。

误区一--宫颈糜烂治疗需阴道冲洗

女性阴道黏膜表面是鳞状上皮,它受到女性性激素的影响,发生着周期性脱落,具有保护作用。同时,鳞状上皮细胞能分泌糖原,糖原被寄生于阴道内的乳酸杆菌分解为乳酸,从而保持阴道内酸性环境,抑制细菌的生长与繁殖。

宫颈糜烂并不是细菌感染引起的,如果应用消毒、杀菌、止痒、消炎类的洗液来冲洗阴道,可能会破坏阴道本身的保护屏障,不但对宫颈糜烂无益,而且可能引起阴道局部微环境改变,造成继发感染。因此,宫颈糜烂无需应用阴道局部冲洗液。

误区二——长期宫颈重度糜烂会癌变

许多患有宫颈糜烂的女性都担心是否会发生宫颈癌,认为宫颈糜烂越重,时间越长,越容易发生宫颈癌。理论上讲,宫颈糜烂是宫颈的鳞状上皮被柱状上皮取代所致,而非真正的糜烂。而宫颈癌是宫颈鳞状上皮发生异常增生,主要原因是高危型人乳头瘤病毒(HPV)感染所致。二者的发病因素和发病机制不同,病理变化也不同。因此,单纯的宫颈糜烂,如不合并HPV感染,并不会导致宫颈癌的发生。

需要提醒宫颈糜烂女性,在进行妇科检查时,应行宫颈脱落细胞学检查,初步除外宫颈癌的可能。因为,仅凭妇科检查很难区分早期宫颈癌和宫颈糜烂。有条件者,在行宫颈脱落细胞学检查的同时,应行HPV检测。

误区三--有性生活才会患宫颈糜烂

目前,关于宫颈糜烂的真正病因尚不清楚,一般认为宫颈局部机械性刺激或损伤,如分娩、人工流产或性生活过于频繁可造成不同程度的宫颈鳞状上皮破坏,宫颈局部抵抗力降低,易引起宫颈炎症。但是,临床发现,没有性生活的女性,仍然存在宫颈糜烂,有时甚至是重度糜烂。没有性生活史,不等于不会发生宫颈糜烂。因此,对于未婚,或无性生活的女性,如果有持续性白带增多,或伴有颜色、质地的改变,则应到妇科门诊就诊,以查明原因,及时治疗。

误区四——宫颈糜烂可治愈

目前,国内治疗宫颈糜烂应用最广泛的方法是物理治疗。通常认为物理治疗能够一次性治愈宫颈糜烂。实际上,在病因不清楚的情况下,无论何种保守治疗手段,都不可能完全永久的治愈宫颈糜烂。临床上,经常遇到宫颈糜烂物理治疗后,糜烂区变光滑(柱状上皮被鳞状上皮取代),但经过一段时间,宫颈糜烂可能又出现了。究其原因,无论应用微波、电熨、激光或冷冻的方法,其原理均是破坏糜烂面的柱状上皮,使其坏死、结痂脱落,新生鳞状上皮长入,达到“治愈”。如果真正的病因不祛除,宫颈糜烂就可能再发生。

宫颈糜烂是生理变化

目前认为宫颈糜烂不是炎症,即不是病理学意义的上皮缺失和炎症反应,而是宫颈柱状上皮移位,属宫颈生理变化之一,不是病理改变。之所以说宫颈糜烂不是病理改变,是因为:一、阴道镜下观察糜烂面是完整的柱状上皮,因柱状上皮为单层,其下的间质呈红色,故肉眼观为红色糜烂样,但并非真正的糜烂。二、此种改变与宫颈鳞状上皮和柱状上皮交界移位有关。阴道镜下观察到的宫颈糜烂是鳞柱交界转化区。

确诊后并非都要治疗

基于以上新的观念,对宫颈糜烂的治疗也有新的观点。只有淋巴细胞及浆细胞浸润,才被认为是病 学意义的慢性宫颈炎。当无病原微生物感染时,宫颈糜烂可无临床症状,或仅表现为分泌物增多,不需进行治疗。糜烂常伴随炎症,针对病因、病原体治疗后,症状多可自行消失。具体治疗建议如下:

<30岁,对于单纯、表浅糜烂多为生理性变化,不必特殊处理。

>30岁,不对称糜烂、有接触性出血、宫颈硬度改变,应做宫颈病变三阶梯筛查,除外宫颈病变。

颗粒型或乳突型糜烂,如合并白带增多、外阴阴道瘙痒等炎症症状,应进行治疗。在除外宫颈癌的情况下,多主张进行物理治疗。

物理治疗方法较多,但治疗原理相同,疗效相近。关键是掌握正确的适应证,规范操作,注意围治疗期处理。

在做妇科手术前,特别是宫颈病变治疗前,强调常规做宫颈细胞学检查,必要时检测HPV和做阴道镜检查,除外宫颈恶性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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