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五类女性不宜上环避孕

导读: 避孕环避孕效果比较好 避孕环并非人人都适用 产后 带环女士一定要定期复查环位 绝经 温馨提示 经期

  刘女士生完孩子后就去医院上了环,如今孩子已经10岁了,一直也没有检查过避孕环的放置情况。最近一段时间,刘女士经常感到下腹部坠胀。B超检查发现,刘女士的避孕环已经嵌入到子宫壁上,因此才会出现不适的感觉。

  虽然最终通过宫腔镜手术把避孕环取出,但是刘女士不得不忍受手术的痛苦。事后回想起来,刘女士仍是心有余悸,她说:“当时疼得简直不想活了,我要是定期检查一下避孕环的位置,及早发现问题,就不用受这个罪了。”

  避孕环避孕效果比较好

  据河南中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妇科副主任医师杨传英介绍,避孕环又称宫内节育器,放置在妇女子宫腔内后,能达到长期避孕的目的,在取出后还可以很快恢复生育能力。与口服避孕药和安全套避孕等方法相比,放置避孕环避孕具有安全、有效、经济、不影响房事、副作用小的优点。

  由于避孕环具有以上优点,因此它在我国育龄妇女中使用率最高。如今避孕环的种类也越来越多,目前我省临床中使用较多的避孕环主要是圆形金属环、T形环和V形环,有效避孕率一般能达到95%。

  避孕环并非人人都适用

  虽然避孕环优点多多,但也并非人人都适用。有几类女性就不适合使用避孕环。一、子宫内膜炎患者,如确实需要带环者要在炎症消失后再上环;二、剖宫

产后

不足半年者,需等子宫恢复后再带环;三、哺乳期的女性也不适合。因为哺乳期的女性子宫较软,带环时探针容易穿透子宫壁,因此哺乳期的女性应尽量在哺乳期后再上环;四、生殖器肿瘤患者;五、月经不规律或者月经量过大者均不适合带环。

  带环女士一定要定期复查环位

  由于每个人的体质和子宫大小都不会相同,因此,想带避孕环的女士,在带环前一定要到正规医院检查,看是否适合上环以及适合何种类型的避孕环,然后再选择适合自己子宫的避孕环。否则,不但起不到避孕的效果,而且会由于意外怀孕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烦恼。

  杨传英还告诉记者,不仅带环前需要检查,在上环后一个月还需要复查,通过透视或者B超观察环位是否正常,有无出现下移、偏位甚至脱落的现象。同时在上环后3个月、6个月、1年时都要及时进行复查,此后保持每年定期检查一次,发现异常如月经量增多、月经不调或者肚子疼痛等情况都要将避孕环及时取出。同时,女性在放置避孕环时一定要详细询问自己所用避孕环的种类、使用年限,以便及时更换避孕环。

  此外,很多女士在更年期后,认为避孕环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便对它不管不问,任其留在体内。杨传英说,到了更年期,女性的激素水平下降,子宫颈、宫腔也开始逐渐萎缩变小,但避孕环并不会随之变小,极有可能嵌入子宫肌层,造成取环困难和阴道出血、腹痛腹胀等不适症状。因此,更年期女性一定要在

绝经

半年到一年内及时将避孕环取出。

  温馨提示

  专家提醒,放环后应休息两天,一周内避免干重体力活,第一次月经结束后到医院去检查一次,3个月后再复查一次,以后每隔半年要复查一次。如果放环后出现剧烈腹痛、阴道分泌物增加、性生活时疼痛、性交后点滴出血、月经结束后仍有出血状况等,应及时去医院检查。

  此外,在上环、取环前后各要进行一次消炎处理,每次用抗菌素3~5天。在上环和取环后半个月内不要过性生活。日常生活中,带环的女性尽量不要在

经期

过性生活,以免造成宫腔感染,使避孕环嵌入子宫壁。

不宜服用避孕药的女性有哪些?八类女性警惕避孕药


避孕药是合适身心健康孕产妇的避孕的方法之一,但有一些女性不是适合运用避孕药来避孕措施的:

○重疾患者

因为激素类要在肝部新陈代谢,自肾脏功能清除,服药会加剧肝肾功能压力,因而急、慢性肝病或慢性肾炎患者均不适合应用。

○血液疾病及内分泌疾病患者

避孕药会使凝血亢进,并提升形成血栓的风险,可使血糖升高,危害甲状腺素,因此 各种各样血液疾病、血栓性病症、内分泌疾病如糖尿病患者、甲状腺素亢进等患者均应防止运用。

○妇科肿瘤患者

因为妇科肿瘤、乳腺疾病大多数为生长激素依靠的病症,服食带有雌孕激素的避孕药可加剧病况,应禁止使用。

○精神疾病患者

日常生活不可以自立的精神疾病患者,很有可能会产生误食错服等状况,造成不良影响。

○月经稀缺者

避孕药很有可能会使月经进一步降低。

○年纪>四十五岁者

该阶段女性激素起伏很大,一般不适合用避孕药避孕措施。

○年纪>三十五岁的抽烟女性

不适合长期服用,以防卵巢衰老。

○哺乳期间

避孕药能抑制分泌乳汁,并可经分泌乳汁而危害新生婴儿的生长发育,因而,哺乳期间不可以应用。

揭秘!八类女性不宜服用避孕药!

  避孕药是适合健康育龄妇女的避孕方法之一。但是药物都是有禁忌症的,哪些女性不宜服用避孕药呢?

  1.重大疾病患者由于激素类药物要在肝脏代谢,从肾脏排出,用药会加重肝肾功能负担,故急、慢性肝炎或肾炎患者均不宜使用。

  2.血液病及内分泌疾病患者避孕药会使凝血功能亢进,并增加血栓形成的危险,可使血糖升高,影响甲状腺功能,所以各种血液病、血栓性疾病、内分泌疾病如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均应避免应用。

  3.妇科肿瘤患者由于妇科肿瘤、乳房疾病大多为激素依赖的疾病,服用含有雌孕激素的避孕药可加重病情,应禁用。

  4.精神病患者生活不能自理的精神病患者,可能会发生误服错服等情况,产生不良后果。

  5.月经稀少者避孕药可能会使月经进一步减少。

  6.年龄在45岁以上者该时期激素水平波动较大,一般不宜用避孕药避孕。

  7.年龄在35岁以上但是吸烟的妇女不宜长期服用,以免卵巢功能早衰。

  8.哺乳期妇女避孕药可抑制乳汁分泌,并可经乳汁分泌而影响新生儿的发育,因此,哺乳期妇女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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