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满意是夫妻所向往的事,要做到双方性满意不仅要有正常的性功能和性反应,性知识和性技巧,性观念和性态度,而且还要有健康的婚姻系统的支撑,性问题之所以发生往往是婚姻系统出了问题,它违背了系统的动作规律,使伴侣间交流中断或出现障碍,当我们的主要性器官和大脑不能按照性道德去运作,就会出现性疾患,性道德应该是生生不息,顺流而下,悠闲和宽松的,性道德会因人而异但总有一些共同规律,掌握“性”这个调节剂可使婚姻更加美满。性生活由谁发起,有些夫妇习惯于婚姻角色分工,事事秩序井然,其实不能完全没有秩序但也不能太过分,重要的是双方彼此的理解和尊重。有的丈夫说他应该对妻子的性需求负责,“不论何时何地,只要她有要求,我就会满足她,从不拒绝她。”实际上这本身就是一种错误观点,好象性生活总应由妻子发动,有的妻子总觉得自己应对性生活负完全责任,她们说:“如果我不提这事,我们之间就不会有性生活,我总得费尽心思去猜他什么时间该有所需要了,而我自己真的不需要了,却不敢提出来。”也有的丈夫认为性是由男人决定的,只要自己高兴,根本不考虑对方的心情和身体关况,甚至对妻子的主动需求十分反感。凡此种种,这都是受到角色分工的过分限制和束缚的结果,而不是努力去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坦诚交流和相互适应,也没有意识在婚姻系统中存在自然的节律变化并去努力适应这种自然的变化。性要求是否一致有些夫妻在性要求上从来没有一致过,不是你要我不要,就要我要你不要,双方虽没必要就幽默感,悲伤,失败,价值观等达成完全的一致,但也不能完全不一致,总要有某种沟通,妥协和一致,在性问题上也不例外,夫妻既可以就同一事物同悲同喜,产生同一方式和强度的反应,也可以存在不合拍的、不同水平和方式的情绪反应,在婚姻中应该允许并能容忍在不同的时间进而有不同的情绪反应,但又不能太不合拍,完全失去平衡,妻子们可能觉得自己在婚姻中处于一种悲剧式的孤独状态,完全服从于孩子的利益,在性关系上只是消极顺从,自己的情绪反应没有得到丈夫的共鸣;丈夫们总是觉得妻子对自己体贴不够,对家庭事务漠不关心,而对与婚姻无关的活动却精力充沛,夫妻在性生活上可以有不同的想法,偏好和追求,这是十分自然的正常现象。性活动如何调节性生活应该有一定节律,但它又不是恒定不变的,随双方情绪的好坏,性欲强弱,身体状况,环境条件等因素而变化,婚姻本身就像个稳压器或恒温器,当双方争吵时,一方可以帮助对方降降温,减减压,以便尽早恢复到争吵前的状况;一方也可以在双方需要的情感支持下劳动对方,给对方升温,加压,性生活也是一样,应该存在一个调节机制,以使双方的需求和满意达到适当的平衡,比如当双方争吵之后的性生活往往使彼此的怒气烟消云散,又如当一方处于情绪低落时,性和亲昵往往使其感到快慰,安全,能便好地面对困境和挑战。一般而言,丈夫年轻时需要妻子不时地给他过热的性反应降降温;而妻子年轻时则需要丈夫帮她升升温,需要丈夫对她的需求比较敏感,能摸准她的“性脉搏”。总之,这种调节功能有一定的范围,超负荷运转或非正常运转都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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