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意见:职场女性怀孕后享有的权利及如何保护自己?
一则“女高管怀孕遭‘驱赶''”新闻在母亲节来临前引发网络热议,不管该新闻是否另有隐情,但从女高管在怀孕期间被辞退角度而言,单位方面已经涉嫌违反我国多部法律规定。小编从法律专业的角度,专门梳理出我国目前对职业女性保护的相关法律依据。
一、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单位不得辞退,不得降低其工资。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二、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
(1)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2)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3)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
(1)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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